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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还我清白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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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geniushzl2004 时间: 2008-07-20 00:48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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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还我清白]台资企业,你在大陆就可以连最起码的尊严和人权都要侵犯吗..?(真实原创,帮忙转载出去)

 

 

我不知道这社会还讲法治吗? 还讲人道主义的吗?仿佛做了一场恶梦,可醒了还是要面对,觉得挺滑稽的故事一样...!

本人所写的故事全部是真实性的,如有任何疑问,可以与我联系!

7/15,五点下班了,离开公司的时候是17:46那刻,我没有什么事情可干,超级无聊,就直接奔网吧上网投简历,上到19:35左右下的,步行回公司,到公司门口是19:50,同事叫我们一起去喝酒,打电话让我回宿舍去,八点多一点我们从公司出发去找饭店吃饭,可谁知道这样的玩笑会发生在我身上,我宁愿当它是一种很滑稽的玩笑,在饭桌上,我被公司的经理,协理还有保安找到,直接带回公司,路上一直在问我,把东西藏在哪里,赶紧交出来,我一听都蒙了!我偷公司什么贵重的财产啊!

回到公司,直接让我呆在保安室,期间协理跟经理一直在那跟我说:把东西交出来,明天拿张离职单走人,我们也不追究什么了,看你懂不懂的珍惜这个机会!

我的天啊,一直在想自己到底拿了公司什么东西,可他们给我的回复:做贼的,自己偷什么东西都不知道吗?别给我装了....!

在这期间,保安室有关灯过,为什么?因为他们在使用警捆打我,让我屈打成招,对着我的腹部打,从凳子上打翻做到地下来....!什么行为啊,就算是小偷,在没定型之前,中国的法律有给保安打人的权利吗?

我一直在那想不明白自己到底拿公司什么财产了,换了不知道多少个保安来问我,而且各个都非要想揍我的那种,这时候也看到平时尊重的经理跟协理也不像个人样,到像一条要发疯的颠狗,极的要整死我似的...!

强调证据摆在我面前让我认罪,死也心甘,可最后在他们报警的情况下,我才看到监控下的模糊相片,就那张相片你能断定一定是我干的吗? 这就是你们所谓的证据,这就是口口声声说是我干的...!

派出所的民警23:00左右赶到,现场看了一下,到监控室那看录影带,把我叫去那示范了几次就带走了...!

到那刻,我才知道是会议室客户使用的笔记本被偷了,天啦...!我一下午都没怎么回办公室,做什么事情,在哪都有人能证明的,可是,还是没人相信我,只知道让我交笔记本,我没拿,去哪找出来给客户啊!

带到公安局,我被扔到一个装满铁栏的地方,脏不拉稀的,也不审问我,到了下半夜的时候才可以给我做笔录,问我的那民警很叼,说话总要骂我,心里才舒服似的,要不就是跟小偷有丑,为什么人民的公仆却是这个鸟样啊,连录完笔录,我连看的权利都没,只管速度签字,写的什么都不知道啊!

既然有家伙这样说:"看你像头猪一样,能看的懂吗?快点签,我一没反映过来,就遭扭耳朵了,再没签,遭一脚T过来,上面写的是什么?我总要花点时间去看下是否属实吧!

可我连这点权利都没,更何况其他的权利呢?呆进去的那段时间上厕所都不给上,一直站到天亮,到中午的时候,看见那些肥猪级的人物在拼命的啃东西吃,吃那么多,干的却不是正事,难怪不长胖才怪呢?可怜的我,到出来都没吃一口饭啊...!

这就是所谓的法制社会---江苏昆山,到中午的时候,被公司的经理去那带回来了,民警告诉我要随传随到,我说:可以,笔记本我又没拿,还怕你什么不成!

到现在我就想不明白:为什么那些人下手不狠点,至少我还可以去验伤的啊!为什么不做过分点,至少我还会去投诉的!为什么那些人没找到足够的证据却舍得放了我呢?

告我盗窃罪,一万多的笔记本,能做几年牢,知道吗?如果在没有足够的证据公司告我的话,我是不是可以去告公司对我精神上和心理上的损失呢?及公开道歉呢...?

如果你看到了,遇到这样的事情,心里会是怎样的滋味?如果你觉得我的命运不公,请帮忙转载,你的举手之劳能帮助我一点点,让更多的人知道台资企业在大陆是多么的横行!

本人所在的地方:江苏省昆山市青阳中路289号(国际学校对面) 公司名称:昆山益生电线塑料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:0512-57716688#1688(总经理:可以核对是否有此事?)

7/17,我被放出来了,遂向公司讨要说法,结果得到的答复是:公司为什么要给你说法,给你解释!公安局放你出来了,法律就给你一个公道了!于是我觉得很委屈,向整个集团发了以下内容:


针对公司7月15日104室会议室客户笔记本诬陷于我盗窃,人身自由被限制15个小时讨以说明...!

 

事因:7月15日104室会议室客户笔记本被盗(被带走的那刻才知道),公司在没有足够的证据下,依据一张模糊的监控相片指示保安队我进行非法拘禁(3个小时),报案。致使人身自由权利被限制15个多小时。

 

告我理由:公司高层领导口口声声说有证据,依据的只是一张模糊的相片及吸烟室的监控就认定了是我作案,对我进行拘禁,报案.

辩解理由:7月15号会议室没进过,连客户的笔记本长什么样子都不曾见过,何来盗窃?更何况那张模糊的相片是谁一去看了就知道不是本人,想不明白高层的眼光就是与众不同!

 

自入公司以来本人一直是兢兢业业,克尽职守,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.然而公司高层领导(CSM陈经理,张协理,郑经理)在没有足够的证据下指使保安对本人动用私刑“审问”,污蔑本人盗窃公司客户笔记本.非法拘禁三小时之后见无果报警来处理,经过12个小时的审讯,公司和警察在没有足够的证据情况下,而我也不会被屈打成招认了这回事,暂时给与释放,所作的一切都使本人身心受到不可抹杀的创伤!

 

在没有定案之前,小偷是可恶,人人喊打的那种!但中国的法律有给保安打人的权利吗?何况公司没有充分证据来证明是我盗窃,为何要使用暴力手段让我招供呢?在保安室有保安拿警捆桶我腹部,让我跪在地上,蹲在那,不准动,简直就是对待一个囚犯吗?连一点人的尊严都不尊重吗?

 

这是本人23年受到最大的侮辱,人格的尊严和自信就这样给他们践踏了,在台资企业里,大陆的打工者就那么没人权吗?(可以随便拘禁)就那么没尊严吗?(可以随便诬告)就那么低贱吗?(偷笔记本为生)

 

经过这件事,公司的同事及朋友都投有异光来看我,认为是我作的案!人活一张脸,树活一张皮,没脸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?请公司高层还本人一个说法,给关心,关注我的人一个说法!

到目前为此,公司高层都没有与我谈,协商赔偿名誉侵权和精神损失,只有求助网络,让更多的人关注,让网络及媒体一起重视,还我公道,还我清白!请求版主勿删贴,这是真人真事!请让它有个地方透透气吧,谢谢你们,版主大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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